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(EPC+O)(二次)更正公告

信息时间:2024-08-01

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(EPC+O)(二次)更正通知


 

致:各潜在投标人

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(EPC+O)(二次)(标段编号:GC************01001),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

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运营期限:自项目按照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10年,项目整体出租,运营期间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。更正为:自项目按照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6年,项目整体出租,运营期间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。

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招标文件。招标文件原定开标时间(即投标截止时间)及其他事项不变

特此告知,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,谢谢!

 

  人:******有限责任公司

 

代理机构:******有限公司

 

    期:2024年08月0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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