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(EPC+O)(二次)更正通知
致:各潜在投标人
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(EPC+O)(二次)(标段编号:GC************01001),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:
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运营期限:自项目按照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10年,项目整体出租,运营期间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。更正为:自项目按照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6年,项目整体出租,运营期间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。
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招标文件。招标文件中原定开标时间(即投标截止时间)及其他事项不变。
特此告知,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,谢谢!
招 标 人:******有限责任公司
代理机构:******有限公司
日 期:2024年08月01日